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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 美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高学生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1.普及性原则:坚持弘扬社会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整体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教育发展,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2.多样性原则:坚持整体推进,特色发展。鼓励各学校因地、因校制宜,在整体推进的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局面。

3.整体性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加强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整合各类美育资源,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实践体验,促进德智体美劳有机融合。

(三)总体目标

2022年,全区美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配齐配足美育教师,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完善评价机制,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2035年,基本形成中小学儿园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特色的中国现代化美育教育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美育课程目标。美育课程建设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学前教育阶段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培养幼儿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创造美的意识和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在开设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学校要增设舞蹈、器乐、戏曲、摄影、工艺制作等活动课程,以及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美育校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具有特色和学生素养拓展功能的教学模块,实施2+1美育课程设置,即学生在修习音乐、美术课程的同时,至少要增添修习舞蹈、戏剧、戏曲、影视、创作1个模块课程。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和特点,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注重潜能发展,将艺术技能与职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为学生融入社会、创业就业和健康快乐生活奠定基础。中等职业学校要强化艺术实践,注重与专业课程的有机结合,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完善课程设置。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要以音乐、美术及艺术课程为主体,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幼儿阶段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总课时的5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设艺术课程,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总课时9%的下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学时。结合体育、艺术“2+1”项目的推进,确保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项艺术爱好,掌握一项艺术特长。

学校要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注重加强美育的渗透与融合,利用各学科课程教材中的美育资源,将美育教育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逐步形成“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达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的育人合力。

(三)构建美育育人机制。以立德树人、崇德向善、以美育人为导向,加强对家庭美育的引导,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充分发挥家庭和社会的育人作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位一体的美育协同育人机制,推进美育协同创新。

三、具体措施

(一)落实学校美育教育。学校美育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重要渠道,是德育工作辅助过程,要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明确美育课程目标,完善美育课程体系,丰富美育课程内容,深化美育教学改革。构建“课程实施、科研支撑、文化引领、活动推动、环境熏陶”美育工作机制,把握好学校美育的育人导向,完善与德育、智育、体育协调实施的美育工作体制实行全员美育、全程美育、全面美育

(二)挖掘美育教育资源。学校要积极营造校园美育环境空间,结合学校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区域人文资源,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以美感人,以景育人着力挖掘地方、民族、民间、民俗的美育特色课程资源,丰富学校美育课程的内容。各学校要成立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聘请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进校园担任公益兼职美育教师,鼓励学校引入专业文艺团体、非专业的高水平文艺社团校园活动。加强校外实践基地的美育课程资源建设,推动学校美育课程资源的整体优化

(三)重视艺术经典教育。挖掘本地区音乐、舞蹈、曲艺、美术、建筑等特点,结合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教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开展艺术经典教育。加强中小学生影视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影视作品中的英雄人物、先进人物和美好事物,把观看优秀影片作为每名中小学生的必修内容。

(四)开展美育实践活动。美育需要丰富多彩的课外实践和立体开放的锻炼平台,学生只有在实践中得到展示、发展和提高。开设学生艺术社团,文学、音乐、舞蹈、绘画、书法、摄影、工艺制作、阳光体育等社团或兴趣小组。学校要定期开展丰富多样的艺术体验和展示活动,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体育节、文艺汇演等,举办学生绘画、书法、剪纸、舞蹈、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等活动,参观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为全体学生搭建体验美、表现美、创造美的平台。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区学校美育工作,区教育局成立红山区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全区学校美育工作。各学校要把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落实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各项要求,认真履行发展美育的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管美育的校级负责人和职能部门,保证工作质量确保美育工作全面、高效、有序进行。

(二)注重要素保障。要重视美育科研,注重发挥课堂教学研究作用,最大限度地挖掘教材中的美育元素发挥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在美育教学的引领作用探索域美育教研协作机制,促进美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全面保障美育场所和设施器材配备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不断丰富学校文化建设,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任务计入工作量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学校美育场地设备和专职艺术教师配备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学校美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对学校艺术教育的质量进行立体评价。探索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试进入中高考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四)做好推广落实。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广泛宣传加强美育的重要意义,努力争取社会理解和家长支持,营造我重视美育、研究美育、推进美育的浓厚氛围,圆满完成学校美育工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版面审核:褚宗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