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城乡低保、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孤儿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办事流程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建立健全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根据内教办字[2021]56号文件《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要求,办理条件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2018-2020入学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读生 资助对象:2018-2020年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校的新生,且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扶贫户、孤儿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18年之前的在读学生); 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0000元; (二)、2021年以及以后年度入学的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学生 1、大学新生: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校的新生,且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 2、在读学生:2021年以后年度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21年之前入学的在读生); 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 同时具备低保、孤儿等条件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
二、申请材料: (一)、大学新生 1、入学资助申请表(办理时领取) 2、高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低保证或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低保持证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身份证、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一寸蓝底免冠近照电子版 8、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卡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1份 (二)、在校生 1、入学资助申请表(办理时领取)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低保证(扶贫手册或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低保户主(或建档立卡户主)户口本主页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身份证、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卡及复印件 7、学生一寸蓝底近照电子版 注:以上复印件均1份
由于疫情原因,为了保证大家的安全、减少办理时间,我中心采取了网上填写申请表,现场审核证件以及上交复印件,前来办理的学生以及家长请按步骤操作填写打印后将材料交至赤峰市红山区党群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dxsdbzz@163.com,低保补助为每年一办理,非一次性办理。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地点:桥北赤峰市红山区党群服务中心3楼 办理时间:早8:30--11:30 2:30--5:00 办理时限:2022年8月 联系电话:8882324 附件1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资金申请表(大学新生)Ⅰ 附件2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资金申请表(在读学生)Ⅱ (版面审核:褚宗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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