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时间:2025-06-03 11:06来源:未知 作者:审批股—张士武 点击: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赤峰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红山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2025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二、受理范围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

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申请人员,可选择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申请认定。

     四、确认点选择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教师资格确认点选择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点选择赤峰市教育局

五、现场确认

持有内蒙古户籍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6月16、17、18、19、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地点:赤峰市红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无差别受理专区。

咨询电话:0476-8869303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均不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由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后提交。

七、证书发放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各一份。请及时关注QQ通知群,了解《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其他认定事宜及要求不变,具体详见《赤峰市红山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

2025年6月3日

(版面审核: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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