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红山区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目前已完成第一轮“区管校聘”工作,现根据第一轮聘用后所空余的新岗位,启动第二轮“区管校聘”工作,需求及标准如下: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依据岗位需求及标准自行申报,于2020年7月22日上午向所在单位提交《红山区教师“区管校聘”岗位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后,于7月22日下午4点前向教育局人事股1016室报送《红山区教师“区管校聘”岗位申报表》,逾期不予受理。 二、教育局于7月23日将各单位教师申报岗位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并下发至各申请单位。 三、各申请单位于7月24日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日常工作表现调查。根据审核和调查结果,签署“同意参聘”意见,并将结果通知申报人。 四、各申请单位于7月26日,由单位选聘教师工作组对申报教师岗的参聘人员组织试讲,试讲采取百分制;对申报教辅岗的参聘人员根据教辅岗位性质,进行综合评价排序。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参聘资格。当场宣布分数,分学科、分岗位按分数高低排序,按计划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聘用人员名单和《红山区教师“区管校聘”岗位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党组织章,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2020年7月30日前报局监察股、人事股备案。 五、本次“区管校聘”共两轮,第二轮之后空缺教师岗位由2020年度新选聘的硕士研究生和考录的新教师补充。
附件: 红山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
(版面审核:褚宗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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