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红山区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

时间:2020-10-19 21:10来源: 作者:普教股-闫迎春 点击:

关于下发《红山区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小学、初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l厅[2017] 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教办发[2019] 1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20]24号)和赤峰市教育局(赤教办字[2019]54号)文件精神,红山区教育局制定了《红山区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各小学、初中针对此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并将反馈意见发送到jyjpjg2327@163.com邮箱里。



红山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9日

附:

红山区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l厅[2017] 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教办发[2019] 1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20]24号)和赤峰市教育局(赤教办字[2019]54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要为着力点,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发展,服务于学生、方便家长,对全区家庭接送有困难需要学校提供校内课后服务的中小学生,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区政府统筹安排,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监督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统筹规划,制定统一政策。
(二)公益普惠原则。校内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三)自主自愿原则。校内课后服务不是义务性和普惠性的行为,只是面向接送孩子有困难需求的家长开放,由家长申请,自愿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四)服务公开原则。各中小学校要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安全保障责任等,禁止办成“补课班”。
(五)安全服务原则。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机制,坚持安全第一原则,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具体安排
(一)服务范围和对象。服务范围包括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全体学生。只服务无法按时离校,接送确有困难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原则上小学不晚于17:30时,初中不晚于18:00时。
(三)服务内容。课后服务主要包括:
1.作业辅导。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教师对学生作业答疑解惑、个别辅导,不得集中授课、补课。
2.社团活动。立足本校实际,开展学生喜爱的各类科技、美育、拓展类的社团活动。
3.课外阅读。组织开展学生在阅览室、自习室等区域自主阅读、读书交流、读书沙龙等形式的阅读、写作活动。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区政府建立由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联席制度,研究制定我区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工作实施细则。
(二)学校实施。学校应规划教室、功能室、实验室、图书馆、电子教室等相对固定的场地来统一安排,尽可能满足学生学习、活动等课后服务需求。根据学校实际,采取“一校一案”的方式,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内容、组织方式等,并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在学校公示栏或网站上公布,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申请。
(三)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支持各校外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四)经费预算。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社厅、市场监管局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20]24号)文件精神,以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在籍在校人数(学籍库数据)为基数,按生均每月35元标准,每年按10个月核定学生课后服务补贴经费,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政府财政负担70%,另30%由发改物价部门批准,按代收费向学生收取,每生每月50元,上缴财政后统一拨付,一并纳入学校绩效工资经费总量发放。
(五)合理取酬。充分整合校内师资等资源,合理界定校内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时间和工作量,将教师课后服务工作量计入教师课时总量,将课后服务薪酬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原则上不超过100元/课时。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红山区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地推行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各依职责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业务指导、收费审批和督查考核,协同推进课后服务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课后服务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开支等。各中小学要制定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依法依规使用。区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适时进行专项工作督查、审计。
(三)加强监督管理。学校要建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台帐,对每类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统计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据可查,一学期一汇总。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科性集中教学活动,不得上新课、补课。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杜绝名不副实的校内课后服务。禁止借机将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盈利性机构。
(四)加强安全保障。各中小学要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根据不同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安排足够数量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安保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公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场所的安全检查,交管部门加强该项工作的交通安全疏导,确保学生离校安全。
(五)开展考核评价。课后服务和课程审核领导小组对学校上交的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课程设置严格审核,对服务人员的岗位设置、补助标准严格把关。完善课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每学期评价结果公示,适时开展现场观摩活动,推广成功经验,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征求意见表。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征求意见表

年班级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是否愿意参与课后服务

希望参加什么项目

其他意见

 

 

 

 

 

 

 

 

 

 

 

 

 

 

 

 

 

 

 

 

 

 

 

 

 

 

 

 

 

 

 

 

 

 

 

 

 

 

 

 

 

 

 

 

 

 

 

 

 

 

 

 

 

 

 

 

 

 

 

 

 

 

 



 

(版面审核:王妍)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