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红教字〔2020〕21号
红山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五年 行动计划(2020年—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赤峰市红山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坚持教育优先均衡公平发展,切实把提高治理效能转化为教育发展动力,,切实把提高治理效能转化为教育发展动力,办好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现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红山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五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5年(以下简称五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党的领导、立德树人、优先发展、服务人民、改革创新、依法治教、统筹推进的原则,立足区情,遵循教育规律,以“不断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为目标,以管理机制、培养方式、资源配置、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着力打造教育强区,形成有利于促进我区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为推进红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储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构建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 (二)坚持优先发展。保证“三个优先”、“三个增长”,形成区委政府统筹、镇街及部门共推、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良好机制和氛围,不断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三)坚持促进公平。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灵魂,推动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教育资源公平、制度公平、机会公平。 (四)坚持依法治教。把于法有据、坚守底线作为教育法制建设的基石,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均衡、公平、优质发展为宗旨,以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完善投入保障机制、优化干部教师队伍、深化学生素质教育、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等工作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综合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切实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四、重要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1.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红山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2.树立现代教育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区教育事业,坚持教育为大众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循以德为先、全面发展、面向人人、终身学习、因材施教、知行合一、融合发展、共建共享的基本理念,推动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和引领教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推进依法治教。落实“一岗双责”,严密梳理责任清单。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度建设,扎实开展教育系统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系统内各种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4.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创建“一校一品”党建工作品牌。扩大基础组织覆盖面,加强民办机构、幼儿园党建工作指导。抓好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实现党员先锋队的引领和骨干作用。 5.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新闻宣传、社会宣传、互联网宣传管理,抓好精神文明创建。落实《红山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紧紧抓住干部、教师、学生三个关键,守住教材、讲台、网络三个阵地,准确研判形势,强化舆论引导和网络安全,切实降低信访率,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将宣传、组织、统战、关工委、工会、老年科协、妇女、共青团、民族团结、家长学校等相关工作一律纳入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工作中。 (二)完善保障管理机制,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6.强化分级管理。加强教育系统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区委、政府定期研教议教制度,切实解决教育综合治理和改革发展问题,形成重教兴教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各校(园)科学制定学校章程,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根据权责关系探索建立政府宏观管教育、学校专心办教育、社会参与评教育的“管办评”发展机制。持续推进校长负责制,实行校长职级制,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成立教职工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会,推行民主决策、校务公开,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协同、目标一致的中小学、幼儿园治理结构,确保教育工作处处有管理、时时见管理、人人会管理,让教师受教益、学生得成长、教育得发展。 7.强化经费保障。坚持把教育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确保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严格执行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财政拨款标准,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 8.强化项目建设。完成红山区教育布局和均衡发展三年行动(2018—2020年)计划后,制定下期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加大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健全入学入园保障机制,城市规划优先预留教育用地,年度用地指标优先保证学校建设,实现学校建设与城市拓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超前教育项目储备,优化教育项目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实施步伐。最终实现教育布局均衡、合理、科学,实现城市教育开放、包容、共享、共治的公共属性。 (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9.普惠发展学前教育。坚持公办民办并举,补齐公办园占比过低的短板,按时完成国家在2020年底公办园园位占比50%目标,解决入公办园难问题。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落实民办园扶持政策,促进民办园面向大众提供普惠价格服务。到2022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全区自治区示范园9所,市级示范园4所,普惠园总数达到15所。到2025年,自治区示范园11所,市级示范园5所。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制定《红山区幼儿园管理细则》,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加强幼儿园质量监测评估、督导检查,建立完善不达标民办园退出机制,持续提高保教质量。 10.优质均衡义务教育。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红山区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实施意见》,彻底摒弃传统的办学理念,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念。运用专家型校长队伍、区域教研联盟、网络信息化手段、区管校聘教师流动机制、公平的入学制度等,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均衡配置。 11.特色发展高中教育。落实《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积极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确保高考质量逐年提升、本科批次人数逐年提高。加强“选科组班+选课走班”实践,确保学科走班教学质量和育人成效。到2022年,赤峰(桥北)四中晋升为市级示范高中,实验中学晋升为区级重点高中;2025年,赤峰四中晋升为自治区优质高中,实验中学晋升市级示范高中。 12.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坚持职业教育发展四个“合”,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制定《红山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探索试行普高职高教育一体化,合理调控高中招生职普比例,为全体学生搭建升学、就业立交桥,构建普教、职教相互融合的特色职业高中阶段教育。加快一职专自治区改革发展示范校和书香校园建设,加快转化学徒制试点成果,确保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 13.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制定《红山区民办教育机构综合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提高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服务效率,加大无证民办教育机构整治取缔力度,建立完善市场监管、教育、应急管理、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治理长效机制,明确综合治理责任,规范办学行为,促使民办教育成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 14.积极办好特殊教育。完成迁建特校,改善办学条件。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好“一人一案”,对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保障残疾儿童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努力使每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教育培训掌握一技之长。 (四)落实新时代改革任务,打造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 15.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培养。落实自治区教师振兴行动计划、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以及《中共赤峰市红山区委、红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新时代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培养培训、考核奖惩及校长培养选拔。将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化、法治化。2020年5月底前出台《红山区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自2020年起所有新建校或建成校的空余岗位,一律实行“县管校聘”双向应聘选聘。2022年7月完成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任务,建立中小学教师“周转池”,强化人事编制管理,依法合规科学设置岗位,禁止因人设岗。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每年超前制定教师招录、选聘计划,开展紧缺学科师资培养和考聘,不断优化教师队伍年龄、学科结构,建立一支职业道德高尚、专业精良、受人尊敬羡慕、积极乐观向上职业化的教师队伍。 16.改革校长选拔制度。出台《红山区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持续深化校长负责制,强化干部梯队培养和“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在所有副校长队伍中,由在职校长、股长、局班子成员共同投票,实行海选排序、单位全体职工推荐排序、择优进行业务答辩、局班子集体票决、单位考核、公示等一系列公开选拔校长程序,进一步完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交流制度体系,明确干部管理权限,理清干部管理职责,畅通干部任职渠道。修订《红山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制度》,推进干部交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校长、师资均衡配置。 17.强化师德师风。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把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职业生涯的全过程。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将师德考评作为教师考核的第一标准。继续推进“强师德,铸师魂”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在职教师诱导型、强制性有偿补课行为。建立查处师德和行风问题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完善重大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案件追责制度。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考核,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失范问题。在严管重罚的同时,全面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 出台《红山区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18.创新教研培训。落实校长、教师终身学习培训制度。通过“走出去”,深化国培、省培、市培、校培“四培联动”;推进“互联网+教师培训”。坚持“请进来”培训方式,每年聘请知名专家为全区教师开展培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搭建教师成长平台,注重新教师入职教育,完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教学能手评选制度。推进名师工作室和工作坊培带工作。强化教学教研常规管理,完善教研员引领、管理、考核制度。强力纠正“文人相轻”等不良习气,倡导学术自由,促进教学研究及成果转化。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19.优化德育工作。落实《红山区教育局德育工作指导意见》,把立德树人放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首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育人全过程,建立完善中小学生德育教育长效机制和现代学校德育课程体系。深化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等课程建设和学科教学,抓好法制教育、爱国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专题教育,加强学科德育渗透,最大程度发挥教学育人功能。推进“一个不能少”班集体建设,营造平等、和谐、友好、互助的育人环境,为实现每位学生终生“积极、乐观、向上”的性格品质奠定基础。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开展“优化社区育人环境”、“争做好少年”等活动。创新中小学德育常规、班级教育、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实践体验、家庭学校社会共育等德育教育方法,打造红山育人教育特色。 20.提升教学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各类课程。构建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的立体育人课程体系,聚焦核心素养。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激发学科教学创新活力,形成自主、合作、探究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加强学校学科教研组(备课组)建设,优化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查和教研等教学环节,切实减轻学生、教师、家长的负担。出台《红山区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加强中小学校调研视导工作,激励广大教师比学赶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制定《红山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21.推行素质教育。积极改善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条件,实施学校体育“两节双提高工程”,深化校园球类教育改革,探索冰雪运动进校园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学生体育运动和教师健身活动。抓好学校丰富多彩的大课间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利用学生社团、艺术辅助、兴趣小组等活动,为学生搭建展示、成长平台,全面提升学生的艺术修养和人文素养,创建名副其实的各类特色学校。强化心里健康教育,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心理辅导教师队伍,完成全区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提高师生心理保健知识水平。加强劳动教育和实践育人,在中小学普遍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制定《红山区全面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意见》,创新劳动教育模式,合理设置劳动教育课程,把学生动手能力纳入培养全过程,贯通各学段。创建第一批红山区级学生劳动体验、科技教育等实践性基地建设。 (六)强化精细管理措施,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水平 22.完善招生考试机制。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具有公信力的招生制度,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制度,确保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杜绝“择校”、“择班”。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升学考试工作,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落实国家高考、中考政策,推行中考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推动高中招生比例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 23.加强教育督导评估。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制定《红山区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意见》。健全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衔接顺畅、统筹有力的工作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支持、相互制约机制,建立行政监督、科学评价、专业指导有机结合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全面落实和创新学校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健全和推进督导结果公示公告、限期整改、约谈问责制度。 24.优化教育评价体系。优化学校评价。健全学校自律、部门监管、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评价机制,注重多元分类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制定完善《红山区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评估办法》《红山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强化质量目标管理考核。优化教师评价。建立以师德为首、质量为重,教师自评和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既重定性评价、定量评价,更重分解性评价、稳定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灵活性评价。优化学生评价,全面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素质与能力的学生评价导向。重点关注学生习惯养成、课业负担、自主学习、能力培养、性格完整等过程性内容。建立完善学生成长档案,推行绿色阳光评价。优化教育管理评价。建立教育规划布局、财政投入、教师补充、干部队伍建设、教育活力、行业风气、部门协作、家庭社会支持等全要素为评价内容,形成公平、客观、合理的全过程教育管理评价体系。 25.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教学、学校管理、学生学习的深度融合、智能化变革。打造智慧校园,制定《红山区新时代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办法》,加强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多媒体终端配备,推动无线校园普及和智能设备普遍应用。完善全区中小学校“三通两平台”建设,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联网上线”。实施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升级计划,加快“互联网+教育”在审批、管理、教学、评价(社会、业务)、监督与学习等各方面的应用。加强教师应用能力培训,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利用同频互动课堂系统和教育云平台资源,解决农村学校课堂教学研究活力不足问题。完成各校300M宽带升级工程。启动少儿编程教育普及计划,开设3D打印课社团活动。 26.精准实施扶贫资助。落实好教育扶贫各项政策,完善学生精准资助体系。实施学生资助数据库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库有效对接,推进学生资助从学前教育到本科生阶段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障碍入学,实现“应助尽助”。 (七)建立校园安全长效机制,保障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2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应急演练活动,全面实施学校法治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增强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8.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快现代化校园安全体系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三个百分百”标准,推进保安员配备率、警务室建设率、一键报警装置安装率全部达到100%,安防设施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 29.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针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防溺水、危化品治理、“黄赌毒”、环境综合治理等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黑除恶、校园欺凌、性侵、拐卖等专项防治工作,落实《红山区教育系统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2021年)》,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30.加强校园周边治理。落实《红山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协助公安、文体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规范学校周边商店经营,清理整顿周边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治理校门口周边乱停乱放车辆、市场摆摊等顽疾,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状况良好。 31.完善安全长效机制。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安全保障机制,创新涉校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机制,实现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及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全区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教育领域综合治理工作。 (二)营造治理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媒体深度参与宣传报道教育治理的机制,广泛宣传提高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意义及措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让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既认识到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性、紧迫性,又认识到治理的渐进性、复杂性,为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督查指导。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将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考核内容。加强对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密切跟踪治理进程。积极开展跟踪调研,强化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在推动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确保按时完成五年行动计划中各项目标任务。 今后五年乃至未来一个时期内,局党组均将围绕“提高教育系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目标开展工作,并不断补充、完善、拓展五年行动计划,红山教育人将不断为此而努力奋斗。 附件:1.红山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工作领导小组 2.今后在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工作中开展的关于教育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教师“县管校聘”、校长(园长)选拔任用、入学招生、教学质量、行业风气治理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及文件将陆续下发执行。 2020年4月17日
附件1: 红山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田贵成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玉军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马雅琴 政府总督学 孙宏伟 区教育局副局长 贺艳莉 纪检监察组组长 周宏光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志艳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教育领域综合治理工作。
(版面审核:马岩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