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红山区教育系统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活动通知

时间:2020-04-27 20:59来源:未知 作者:田浩 点击:

           红山区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讲话精神,以“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为宗旨,根据区纪委监委对红山区教育系统全要素执纪监督专项工作部署,2020年我系统聚焦教育民生领域,进一步正风肃纪,全面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坚决纠正和预防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创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氛围,促进红山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

 

一、治理时间

2020年4月-2020年12月

二、治理范围

红山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

三、治理重点

教育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切和社会反响最突出的重点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治理工作。根据教育系统实际,梳理系统内日常管理易发生违规问题,以及易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作为治理重点内容。

(一)涉及领导干部、教师队伍管理方面治理重点

 1.政治意识不强,政令不畅,落实上级党委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不到位,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打折扣等问题;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送礼宴请、私车公养、乱发津补贴、设置小金库、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

3.外出培训学习借机旅游、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4.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病事假手续,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问题;

5.长期出入棋牌室等场所参与赌博等违规违法活动问题;

6.酒后行为失当,寻衅滋事,酒后驾车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7.对待办事或咨询人员态度冷硬横或置之不理、不一次性告知办理或咨询事项,导致当事人多次往返,矛盾激化问题;

8.职称聘任、绩效工资、评优评先等等涉众利益工作缺乏公平的制度或可操作的章程问题。

    (二)涉及侵害学生、家长、群众利益方面治理重点

1.在阳光招生分班工作中程序不规范、不透明,工作不到位、私下搞变通、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问题;

2.个别干部、教师、社会人员,恶意渲染造势,散布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对外宣称能花钱办理入学和择校择班或钓鱼招生问题;

3.干部、教师“吃拿卡要”、收受节礼或微信红包、购物卡等有价卡券问题;

4.不公平对待学生,优亲厚友,不正确对待学生的个体差异,歧视或孤立个别学生,以劝学生转学要挟家长问题;

5.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推荐生源获取经济利益问题;

6.强制学生或家长订购教学辅助资料问题;

7.班主任组织家长并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乱收费、购买物品或要求学生家长购买物品问题;

8.班级管理中收取班费或以罚代管,利用罚款奖优罚劣;在家长会、课堂或微信群、QQ群里向学生家长推介产品问题;

9.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个人利益问题;

10.借家长之名或鼓动其他家长诋毁学校、同事,挑唆家长联名更换班级任课教师或班主任问题;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嫁娶之机向学生家长敛财问题;

12.干部教师违规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矿山问题;

13.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过程中克扣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等腐败问题;

14.干部教师在整治校园学生欺凌工作中流于形式,参加黑恶势力、帮会并充当保护伞问题。

四、治理措施

1.在局党组的集体领导下开展治理活动。

切实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与各单位、股室业务工作、师德建设工作等统筹安排部署。

2.广泛宣传教育,执行公告制度。

强化系统内干部教师理想信念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对此次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每一位干部教师知晓。对涉及侵害群众利益方面治理的热点、焦点问题,在当地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议,接受群众、社会及媒体的监督,保障干部教师、学生及利益关系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强化执纪问责,督促整改落实。

加强监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定期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作用。通过及时公布整治工作成果,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评判的方式,督促落实整改责任。

4.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长效机制。

在整治纠正问题的同时,梳理制度规定,查找管理短板、制度漏洞等问题,及时出台和完善制度、规定,构建预防教育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红山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7日

(版面审核:田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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